春风得意,“霜序,我知道你最不看重名分,我最硬的护心鳞都给你了,
就不要再和九娆争了。她是公主,你是贱民,你不配!”可我本是天界的姻缘司掌笔,
为了他才放弃仙官的职位,跟他堕入妖界。既然他已忘情,那万妖窟就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。
药庐哑医接到我的忘情药订单,“可以,大锅现熬,效果杠杠的,七七四十九天后过来取吧!
”哑医是个饱经风霜的老者。他不能说话,好在我们都是从天界来的,可以用意念交流。
他说他年轻的时候是个恋爱脑,为了追求真爱,将自己深情又富有磁性的嗓音典当,
才来到这妖界,却不想被负心的娘们抛弃。回不去天界。只能在这里卖药糊口,
勉强维持生计。他告诉我,在这等药的七七四十九天里,凡事忍着点,不要有什么闪失,
否则也会跟他一样,在暗无天日的妖界受尽折磨,混沌余生。回去后,殷九娆的人押了我去,
替我换上她的旧衣,“果然和我的脸有几分相似,怪不得之前迷得陛下神魂颠倒的。
”“可你还不知我和陛下打小相识,后来妖魔相争,他见不到我,才寻了你这样的替身。
”“本宫归来,你就只能做贱婢!”一碗掺杂着各类食物的浓汤被殷九娆打翻在地,
她冷笑着,“还不快舔干净!贱人!”被两个婆子狠命摁着跪在碎瓷片上,我本能地挣扎,
护心鳞亮起来,是玄霄来了。“你们在做什么?都不想活了吗?霜序是我的原配夫人,
还轮不到你们来指使她干活,快扶她起来!”婆子们怕了,就在这时,
殷九娆“哎呦”叫了声,“陛下,臣妾的手都被她烫红了呢。”玄霄心疼的紧,
立马抱她进怀里,在她那因为施了法术才红起来的手腕上呵气,“九娆莫怕,有本座在,
没人敢欺负你!”我的膝盖在流着血……眼前人是那么的陌生。曾经,我是天界的仙官,